《黄山市高铁片区槐源单元(GT03)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公告
2021年08月13日 20:13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新安房产网为加快推进高铁片区槐源单元开发建设,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等相关法律法规、上位规划,我局会同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黄山市高铁片区槐源单元(GT03)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9月12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55478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8 月13日
黄山市高铁片区槐源单元(GT03)公示图纸
《黄山市高铁片区槐源单元(GT03)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GT03控规单元位于黄山市经济开发区北部高铁片区的南部,西起京沪铁路、东至轩辕大道、北起岩寺路、南至歙州路,规划总用地面积261.63公顷。
三、发展目标
规划通过对基地环境的整合利用,合理组织交通和用地布局,构筑公共开放空间和特色空间景观,使本单元形成一个以居住配套、商业文化、2.5产业为主要功能,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四、功能定位
以居住、服务、2.5产业、物流仓储为主的重要单元,与高铁新区功能有机协调的城市综合新区。
五、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四片区”的总体结构。
两轴:依托迎客松大道、梅林大道而成的两条功能发展轴;
四片区:西居住片区、物流片区、东居住片区、混合片区。
(1)西居住片区—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集中在迎客松大道和梅林大道之间的区域;
(2)物流片区—以物流仓储为主的片区,集中在迎客松大道和铁路线之间的区域;
(3)东居住片区—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包括医疗、体育、教育等用地,集中在梅林大道以东、轩辕大道以西、万安路以北的区域;
(4)混合片区—以居住、工业的混合用地为主,集中在梅林大道以东、轩辕大道以西、万安路以南的区域。
六、用地布局
根据单元功能定位,规划用地以居住、服务、2.5产业、物流仓储为主,适当考虑部分兼容用地,满足弹性开发的续期。规划区土地使用性质划分至二级。
居住用地(07)总用地面积76.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总用地面积19.97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9)总用地面积11.53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1)总用地面积22.85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2)总用地面积49.66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14)总用地面积13.89公顷,2.5产业用地总用地面积54.11公顷。(详见下表)
七、道路系统
规划形成与空间格局特色相协调的道路网络体系,满足居民现代化出行需求,构建以主干路、干路为骨架,支路为辅助的外畅内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道路网络系统。
本次规划将GT-03单元道路系统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整个路网系统大致呈方格网状。
1、主干路:布局形成两横三纵主干路网,两横分别为岩寺路、歙州路;三纵分别为迎客松大道、梅林大道、轩辕大道。道路红线宽度36-58米。
2、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道路红线宽度15-52米。分别为万安路、翰林路、玉屏路、丹霞路、莲花路。
3、支路: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商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道路红线宽度12-21米。
八、规划控制与引导
1、规划管理控制体系
为便于规划管理,将本单元划分为2个规划街区。
各规划街区控制内容详见下表:
2、指标控制
(1)控制指标分类
控制内容可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两类。强制性指标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引导性指标是参照执行的指标,其目标是贯彻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布置为布局引导,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提供依据,引导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相关指标控制按《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执行。
(2)开发强度控制
从本单元整体控制要求出发,综合考虑用地区位、交通、价值等因素,以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控制进行开发强度控制。可分为高中低三个强度开发区:
高强度开发:主要为梅林大道西侧区域的开发,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4.0;居住用地容积率≤2.2。
中强度开发:主要为部分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2.5产业用地的开发,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2.5;居住用地容积率≤2.0。
低强度开发:主要为物流仓储用地、学校以及部分居住用地的开发,开发强度为2.5产业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2.5。
(3)建设高度控制
物流风貌区多以中低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居住风貌区除安置区以多层建筑为主外,新建居住区多以中高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
2.5产业风貌区以多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高局建筑相对集中设置。
建筑高度布局时要与用地的功能、性质及景观要求相一致。
充分考虑绿地景观的共享性和共享范围,努力使更多居民能享用这些资源。
体现显山露水的原则。
考虑标志性建筑和对景需要,在中心区适当地段布置较高或体量较大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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