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2465亩、定位高品质景城核区!休宁县城西组团控规公示
2021年04月19日 06:23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本站休宁县城西组团控规征求意见公示公告,规划为休宁县城西组团,主要包括两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4.17公顷(约2465亩)。地块一东起文昌西路,北至皖赣铁路,南至横江,西到齐云山大道,总用地面积157.61公顷。 地块二位于状元湖周边,以商住混合与商业文化混合用地为主,总用地面积6.56公顷。规划定位集生态休闲、游憩观光、活力居住为一体的休宁县城西郊高品质景城核心区。
依据《休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休宁县城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要求,现将上述地块控规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①休宁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公示公告(http://www.xiuning.gov.cn/content/column/6793444?pageIndex=1);②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公开导航/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28?type=4&action=list)。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与用途管制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交运大楼4楼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与用途管制股。
邮编:245400
联系人:朱家良
联系电话:0559-7512016
休宁县城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材料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为休宁县城西组团,主要包括两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4.17公顷。地块一东起文昌西路,北至皖赣铁路,南至横江,西到齐云山大道,总用地面积157.61公顷。 地块二位于状元湖周边,以商住混合与商业文化混合用地为主,总用地面积6.56公顷。
二、规划定位
集生态休闲、游憩观光、活力居住为一体的休宁县城西郊高品质景城核心区。
三、用地布局
城西组团的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城西组团规划用地统计表
用地分类代码 | 用地用海分类名称 | 用地面积(hm²) | 用地比例(%) | |
一级类 | 二级/三级类 | |||
07 | 居住用地 | 68.26 | 41.58% |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55.68 | 33.92% | |
0702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1 | 0.61% | |
0703 | 农村宅基地 | 11.58 | 7.05%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74 | 7.15% |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24 | 0.76% | |
0803 | 文化用地 | 4.37 | 2.66% | |
080401 | 高等教育用地 | 2.01 | 1.22% | |
080403 | 中小学用地 | 4.12 | 2.51%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4.1 | 20.77% | |
0901 | 商业用地 | 20.39 | 12.42% | |
0901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19 | 0.12% | |
0901/0701 | 商业用地兼容城镇住宅用地 | 4.51 | 2.75% | |
0901/0803 | 商业用地兼容文化用地 | 9.01 | 5.48%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33.84 | 20.61%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26.07 | 15.88% | |
1208 | 交通场站用地 | 2.01 | 1.22% | |
120801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1.98 | 1.21% | |
120802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2.5 | 1.52% | |
1209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1.28 | 0.78%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7 | 8.95% | |
1401 | 公园绿地 | 7.03 | 4.28% | |
1402 | 防护绿地 | 4.17 | 2.54% | |
1403 | 广场用地 | 3.5 | 2.13% | |
17 | 陆地水域 | 1.53 | 0.93% | |
1701 | 河流水面 | 1.53 | 0.93% | |
合计 | 164.17 | 100.00% |
四、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城西组团道路等级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规划控制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2-40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12-18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2-19米。
序号 | 道路名 | 类别 | 红线宽度(米) |
1 | 齐云山大道 | 主干道 | 40 |
2 | 文昌西路 | 主干道 | 32、35 |
3 | 踏云路 | 次干道 | 18 |
4 | 东云路 | 支路 | 16 |
5 | 横东路 | 支路 | 18、19 |
6 | 铁南路 | 支路 | 12 |
7 | 山云路 | 支路 | 18 |
8 | 万云路 | 支路 | 16 |
9 | 青云路 | 支路 | 18 |
10 | 临云路 | 支路 | 16 |
11 | 城三路 | 支路 | 12 |
12 | 城二路 | 支路 | 12 |
13 | 城一路 | 支路 | 12 |
五、公用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公用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加油站1处;规划新增交通设施用地2处(含客运站、公交车站、维修厂以及货运站场),结合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公共厕所共设置5处;设置开闭所3处、燃气调压站2处;设置环卫基地1处、供热交换站1处。
(2)公服设施
规划共布置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配套幼儿园3处。
结合社区中心设置,社区管理中心1处、警务处1处、文化活动室1处、老年站1处、体育活动场地1处、社区卫生站1处、社区菜场1处。
(3)文化设施
规划城市文化设施一处,含县农博馆、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县科技馆各一处。
六、开发强度控制
(1)容积率
对容积率上限进行控制,根据地块不同的区位条件,容积率上限指标赋值进行相应调整,城西组团中部的商住、商业地块容积率为1.8-2.0,北部、东部中高层居住区容积率为1.2-1.8,齐云山大道北侧多层建筑为1.0-1.2,学校、居住区公服中心为0.1-1.0。
(2)建筑密度
片区内商业地块建筑密度小于40%;商住混合用地及公服用地建筑密度小于35%;建设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为主的居住地块建筑密度小于30%,公用设施、交通枢纽地块建筑密度为40%以下。
(3) 绿地率
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大于35%;中小学、托幼、文化、体育及行政办公的绿地率控制大于35%;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绿地率控制大于30%;商业地块绿地率在35%以上;防护绿地的绿地率大于95%;市政设施地块绿地率大于15%。
(4)建筑高度
状元湖片区居住地块和部分文化设施地块内建筑高度控制为45米,片区商业中心和商住混合用地建筑高度控制为36m,大部分居住地块建筑高度控制为24m,规划范围内中小学及其他配套设施地块建筑高度小于24米。
七、城市四线控制
(1)城市绿线规划
城西组团绿地面积11.2公顷,规划城西组团内人均绿地面积5.6平方米/人。
(2)城市黄线规划
规划绿色交通服务中心1处(含货运站场、维修厂、客运站和公交车站),实行实线控制,用地面积7.61公顷。
(3)城市蓝线规划
横江支流,实行虚线控制,用地面积1.53公顷。
八、专项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水源规划取自横江,利用二水厂。规划沿齐云山大道、文昌西路敷设管径为DN400的供水干管,并形成环状管网,在地块周围规划道路敷设管径为DN200的给水支管。
(2)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域污水量约为0.50~1.30万吨/日,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的排水体制。污水管径采用干管DN600,支管DN300,利用已建夹溪桥污水泵站。
(3)雨水工程规划
采用分片收集,就近排放原则,雨水管径采用干管DN600,支管DN300。
(4)电力工程规划
城西组团用电最大负荷约1.17万千瓦。规划接35KV兰渡变,同时结合社区中心布置3处20KV公共开闭所。
(5)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同时结合社区中心设置邮电所1处。
(6)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以天然气为主,以液化石油气作辅助气源。规划结合社区中心和小区物业用房设置2处燃气调压站。
(7)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规划结合城西组团内的绿地系统,加强对内涝的治理,疏通河道、沟渠等,尽量保留现有水面,加强蓄水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排涝站,提高排涝能力。
九、附图
(1)土地利用规划图
(2)主要指标控制图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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