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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09月22日 18:32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本站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9日至9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房地产管理中心进行了机动巡察,2020年12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房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除(4)、(6)、(7)三个问题不宜公开外,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房管中心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房管中心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5个方面27个问题研究制定了《休宁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112条,并落实相关责任领导。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房管中心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新建制度3项,制定完善制度4项,严格制度落实,做到坚持按章办事,规范管理。3月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报了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休宁县房管中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二、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紧盯津补贴发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批办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及的重点人、重点事发现的问题情况

1.关于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

(1)关于超标准发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超标准发放”问题,经梳理,应清退25人,其中9人已全部清退到位,16人计划年底前清退到位。针对超标准发放奖金问题,已全部清退至县纪委监委专户。针对安全生产优秀奖发放问题,经核实,符合“休安办2015年19号”文件要求。二是2020年12月,对巡察反馈以来发放的各类奖金补贴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3月26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2)关于超范围发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超范围发放”问题,经核实,在职9人已全部清退到位,剩余款项计划年底前清退到位。二是2020年12月,开展了自查,自2019年5月以后已停止发放白蚁防治工作津贴。三是3月26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四是3月4日,中心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3)关于巧立名目多头发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账户多设”问题,现已撤销2个账户,根据使用情况只保留必要的账户,非必要的后续逐步撤销。针对违规发放“交通补助费”等问题,在职9人已全部清退到位,余款年底前清退到位。针对在房改办账户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账户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在职9人已全部清退到位,余款年底前清退到位。二是2020年12月,对房管中心所有账户开展自查,今年以来,未发现巧立名目滥发福利和津补贴情况。三是3月26日,完善了《休宁县房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四是3月4日,房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2、各类资金征收管理使用不规范

(5)关于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对专项资金存款进行梳理核查,2020年10月30日召开党政会议形成决议,对存放在6家商业银行到期专项资金,按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存放,对活期专项资金及时转存定期,实现利益最大化,并决定今后在房屋维修资金到期后,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定期存放时间和利率问题。二是3月22日,学习并重申“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强化制度落实。三是今年以来,自觉接受监督,上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指导。四是3月26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五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二)“三个聚焦”方面发现的问题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8)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学习不深入问题,制定了2021年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集中学习8次,上党课2次,交流研讨2次,完成规定知识测试,主题党日活动2次,未发现政治学习不深入等问题。三是3月26日,修订了《房管中心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四是县房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在3月4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有温差问题,2月18日召开职工大会对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14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解决好房地产问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并研讨。二是深入查找我县房地产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理出2个不足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4条。2020年8月6日出台了《休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3月26日,修订了《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制定了2021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关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解决好房地产问题的理论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四是中心主要负责人在3月4日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各类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等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各类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质量不高、材料不规范问题,3月4日中心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提出了批评教育,并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开展了集体谈话。二是今年以来,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进一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制定了方案和学习计划,按要求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新四军北上抗日纪念馆和参观汪由敦廉政教育基地,在联系村溪口镇杭溪村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三是3月26日,修订了《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四是主要负责人在3月4日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2月23日集中学习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同时中心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提出了批评教育,并在会上开展了集体谈话。二是2月份,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中心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学习计划、上半年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三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风廉政责任缺失问题,2020年12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3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领导开展了批评教育。针对评优评先不规范问题,3月2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开展集体谈话,对2020年度考核测评,两名职工评为优秀等次。针对警示教育不严实问题,参观汪由敦廉政教育基地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一岗双责廉政谈话4次,3月26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重申党员干部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要求。二是2020年12月开展自查,今年以来,未发现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三是3月26日,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强化监督检查。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作作风漂浮问题,2020年12月30日主要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并进行提醒谈话。3月2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开展集体谈话,对网络抄袭等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年度考核走过场问题,对两名具体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2020年度考核测评,按规定评定了两名职工为优秀等次。针对日常监督缺位问题,建立了制度,开展了抽查、检查3次。二是1月10日开展了自查,2021年以来,未发现网络抄袭等问题。三是3月26日,建立了本单位《考勤请销假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担当尽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针对“直管公房”等问题,进行了摸底清理,催缴公租房租金128万元,提请县政府修订公租房管理办法,拟聘请服务企业对公产房和公租房进行管理。 2020年12月10日对所有房地产开发楼盘进行排查,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防止新的问题楼盘的产生;(2)针对“白蚁防治”问题,已对部分开发企业进行提醒谈话,对新开工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及时进行白蚁防治工作,做到应防尽防。(3)针对“中介机构监管不严格”问题,组织中介机构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学习部署,要求他们积极主动对接县不动产管理中心,落实好房产中介工作职责。(4)针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问题,组织全县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学习,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广大业主的主人翁意识。今年5月成立了以房管中心主任任党委书记的物业行业党委,加强党建引领,结合市住建局开展的物业行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会同社区对我县物业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加强物业企业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二是2020年12月,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能对当前业务进行自查,未发现新的直管公房、公租房等问题。三是3月22日,结合行政执法考试进一步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强化政策落实,提升业务能力,学习并重申《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黄建房【2021】15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评价考核的通知》等办法,强化行业政策落实。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针对公款接待问题,2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休宁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提高思想认识。(2)针对报销烟酒、土特产问题,经核实,支出情况属实,主要在2013、2014年用于工作,已对分管领导提出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3)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对办公室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2020年严格按照派车单、审批单实施派车。(4)针对电信宣传费问题,因住房保障工作需要,为保障政策知晓率,在2012年10月至2016年10月与电信公司签定协议,以短信、彩铃、电信广告等方式,对全县人民发送宣传信息,累计宣传费2.59万元。该项支出符合省、市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宣传工作文件精神,中心制定有关方案,从住房保障专项经费中列支,2016年10月之后停止此项工作。(5)针对蔡某某违规领取电话补助问题,现已责令蔡某某本人将违规领取的电话补助1800元清退纪委监委专户。二是2020年12月,开展了自查,2020年以来公款接待大幅减少,无报销烟酒、土特产等问题。三是3月26日,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资金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针对公务接待把关不严问题,2020年12月30日对相关经手人提出批评教育,明确接待标准,总额超标招待费901元,单个菜品超标864元,两项合计1765元,现已清退至纪委监委专户。(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一名工作人员2015年11月16日报销赴合肥开会车辆费用510元,符合要求,已提供文件等佐证材料。(3)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正在核实处理中。(4)针对违规报销道路交通违章罚款共计1850元,已责令驾驶员将违章罚款1850元清退至纪委监委专户。(5)针对报销内容与出差事项不符问题,已责令汪某某等7人做出说明,并经核实符合有关报销规定。(6)针对以差旅费名义报销其他支出,已责令汪某某等人做出说明,并经核实用于工作,支出情况属实。(7)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6月已将违规发放专项资金全部清退至纪委监委专户。结合以上问题,2月25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公务接待等文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0年12月开展了自查,去年以来,未发现公务接待把关不严,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三是3月26日修订《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强化制度落实。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7)关于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针对“行政补助收入超标”问题,已对分管领导和工会主席提出批评教育,巡察以后未出现此类情况。(2)针对广告租金存入工会账户问题,经核实,单位未另拨付经费,但违反了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分管领导做了自我批评。(3)针对“超标准慰问”问题,经核实,慰问退休老职工等情况属实,当年未在工会经费中开支;(4)针对“工会支出不规范”问题,经核实,支出情况属实,去年以来未出现此类情况。(5)针对主要负责人两头领取慰问金情况,已责令其将1300元慰问金清退至纪委监委专户。二是2020年12月,对工会账户进行自查,未发现工会经费收支不规范问题。三是1月21日,组织学习了《休宁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对落实该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直管公房底数不清”等问题,今年2月份已完成直管公房居住用房与店面房清单整理、造册工作,共计861户,面积4.32万m2。与国资委对接、咨询沿街店面房招租相关工作,店面房合同到期后全面实行招租。针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不严”问题,廉租房、公租房存在私下转租转借等违规情况,2月1日发布公告,开通了廉租房、公租房违规使用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进行核实;对欠租户发出租金催缴通知600份,利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及执行力,已追缴历年租金53.8万元。针对政企共建公租房产权不清问题,对政企共建的公租房投资情况进行梳理,政企共建的企业有10家,其中6家给予了补助。二是2020年12月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收到群众有关保障房私下转租情况的举报1例,正在处理中。三是3月24日,县政府召开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会议,《休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研究审议中。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19)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针对“关系工程”突出问题,经核实,县鑫某公司具备省级文物修复三级资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业务熟悉,信誉好,长年与我单位合作对公产房、廉租房进行维修,修复工程均按照审计结算价格给付,15个项目审计核减58.4万元。今年实施的“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齐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已实行公开招标。今后将建立施工单位数据库,择优选用,避免出现“关系工程”。(2)针对“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主要是政府项目执行报帐制,没有严格按照招标程序执行,现已对分管领导提出批评教育,并约谈具体责任人。(3)针对“工程造价管理混乱”问题,对分管领导提出批评教育,并约谈具体责任人,下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编制清单及控制价,完善工程手续。(4)针对变更签证手续不完善问题,现已对分管领导提出批评教育,并约谈具体责任人,要求及时完善签证手续并做到联合审查。(5)针对“施工合同履行不规范”问题,现已更换合同样本,在合同中明确价格及量价变更事宜,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力度,现已对分管领导提出批评教育,并约谈具体责任人。(6)针对松萝20套公租房未收取保证金问题,现已对分管领导提出批评教育,并约谈具体责任人,提高认识,完善履约保证金收取。二是2020年12月,对现有的项目进行检查,未发现项目未公开招标等上述问题。三是2020年12月16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黄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增强思想自觉和业务能力。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违规在县房地产行业协会账户转嫁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心在房协报销费用”问题,经核实,支出情况属实,房协的活动大部分与房管中心共同组织开展,县政府2013年1月12日专题纪要明确,住建局、房管中心等多部门对房协开展活动进行协助,有房管中心职工经手情况。针对“白条抵库”问题,经核实,因协会财务审批人员长期不在休宁,导致未能及时审批,属审批手续不全情况,而非白条抵库入账问题。针对“抽调干部违规取酬”问题,已责令抽调干部于3月30日将违规取酬1500元清退至县纪委监委专户。二是2020年12月,开展了自查,未出现中心在协会支出等情况。6月21日房地产协会及账户已注销,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到县纪委指定账户。三是3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协会章程,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2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建引领意识不强问题,召开班子会议,组织了学习,中心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3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同时派员参加4月份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培训会议。针对组织生活不正常等问题,在今年的学党史活动、支部换届、三会一课中严格按标准进行,并完善了党建材料。二是经自查自纠,今年以来,集体学习7次,召开组织会议3次,未发现组织生活不正常等现象。三是3月26日,重申《三会一课》制度,并强化制度落实。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主要负责人2020年12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今年1月28日对中心支部进行了换届,重新选举产生新的支部书记,程序符合要求,材料规范,并及时向县直机关工委报告。针对未发展党员问题,因单位二十多年未招录工作人员,故发展党员缓慢,现已制定发展计划。针对党员“空挂”现象,3月19日将已调离的党员汪某转出,现无“空挂”现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3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4月份派员参加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培训会议。二是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召开支部会议3次,学习会议7次,材料档案完善,未发现支部换届不规范等现象。 三是3月26日,重申《三会一课》制度,并强化制度落实。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权力运行监管缺失问题,研究制定了《房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评优评先、资金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针对决策程序不到位问题,经核实,补助个别乡镇1-2万元的白蚁防治宣传费以及给付矛盾纠纷对象一次性经济补偿支出情况属实,无个人谋私利情况。二是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召开有“三重一大”事项议题会议2次,上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研究2次,党组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2次,未发现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现象。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2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重要论述的学习,落实民主集中制。四是3月26日,制定了本单位《财务制度》,并强化制度落实。五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针对中心20多年未招录人员问题,巡察后,以县住建局名义向县编委发文上报了招录5名正式职工计划报告,并协调以县住建局全额事业编制招录1名工作人员。(2)针对股室负责人长时间没有交流轮岗问题,因本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能招录工作人员,较难经常流转,拟制定初步的轮岗计划。(3)针对考核不评优秀问题,3月2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2020年度考核进行测评,民主选定优秀等次2人。(4)针对股室机构不顺畅问题,巡察后,就房管中心股室设置和职能明确工作专题向县编委报告,待县编委批复后,合理设置股室和配置工作人员。 二是2020年12月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干部队伍建设发展情况正常,未发现考核不评优等问题。三是3月26日,修订了《房管中心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5)关于擅自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擅自招聘编外人员问题,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在不能编制内招人的情况下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累计招聘约20名,目前只有7名聘用人员,其中:公房管理3名、开发物业1名、交易档案1名、维修资金2名。与聘用人员重新续签了聘用合同,向人社等部门进行报备,并加强职工日常管理。针对职工陆续退休情况,岗位需有效衔接,巡察之后,以县住建局名义向编委发文上报了招录5名正式职工报告,并协调以县住建局全额事业编制招录1名工作人员。二是2020年12月,开展了自查,目前7名聘用人员工作正常,未发现擅自招聘人员问题。三是3月26日,修订了《房管中心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安置房闲置问题,3月24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改造为公租房使用。针对向财政供养人员出租廉租房问题,现已清理退出2户,剩余户待我县廉租房、公租房两房并轨新政策出台,再完善申请公租房手续。二是2月1日,为对保障房承租户进行全面审核做准备,公布了举报电话。三是3月24日,县政府召开了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会议,研究审议了《休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楼盘”整改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楼盘”整改未完成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4月1日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楼盘”整改工作领导组,落实县领导包保机制,确保尽快改到位、改彻底。齐云佳园、九盛新天地2个问题楼盘处置成效明显。二是2020年12月,对所有房地产开发楼盘进行排查,严格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防止问题楼盘的产生,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楼盘,已约谈项目负责人,并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移交执法局行政处罚1个。三是3月22日,认真组织学习《休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坚持按章办事,防范新的“问题楼盘”发生。四是3月4日,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分类实施,扎实整改。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27个问题,继续实行台账管理,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定期跟踪落实巡察整改后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到位。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59-7512058

邮政地址: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

电子邮箱:11390455@qq.com

休宁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年 9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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