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歙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及转学公告
2022年04月13日 16:35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本站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2022年秋季城区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城区学校原则上以练江、扬之河为界划片(老城区和新城区)招生。开发区的适龄儿童按就近入学原则上安排在桂林中心学校就读。
一、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办法
(一)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1.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与城区房产持有人(房产所有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一起的,视为固定生源,固定生源按学区划分就近入学。暂未取得房产证,而持《购房合同》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
2.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房产与祖父辈共同共有的,且为父母双方名下“唯一房产”,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其他共有房产类型一律不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
3.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如以祖父辈房产入学,须父母双方提供在歙县城区无房产证明,且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上,从未迁出并与祖父辈同住一处,待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后优先安排。
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非出生申报属于迁入到祖辈户籍上的,将统筹调剂安排。
(二)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非徽城镇户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以及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等)。
2.非徽城镇户口适龄儿童父母在服务区内务工或经商,提供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歙县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缴纳满6个月以上)或完税证明、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租赁房产权证等)、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起,入学报名需提供已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以上参保证明(参保证明显示已到账)。
3.以上随迁子女在安排就读学校时根据父母是否有房产、居住年限、工作年限、养老保险(或完税证明)缴纳年限长短等情况综合评定,依次相对就近安排。城区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周边乡镇公办学校就读。
属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回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就读。
4.随迁子女入学时提供祖辈房产,不作为调剂依据。
二、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
1.非起始年级学生2022年秋季学期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一年级入学要求执行。2023年起,入学报名需提供已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以上参保证明(参保证明显示已到账)。
2.开学前后一周办理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起始年级的第一个学期与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歙县城区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4.固定生源转学的在学区内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学校予以接收。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学位已满或非固定生源转学对象,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军人、引进人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因公牺牲或伤残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学按照相关优待政策文件执行。
2.户籍挂靠在亲友家的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亲友家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将统筹调剂安排。
3.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是住宅性质,车库、商业服务以及店面房(含住宅改为店面使用的)等商用房均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预售商品房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自建房原则上须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原件。
4.县教育局将在开学前对随迁子女父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详细地址进行逐一核查,并在开学后进行抽查。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安排就读学校或自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1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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